考量民眾接種疫苗便利性,115年度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於10月1日開打,社區施打時間場次如附件
▲社區流感疫苗施打對象:
- 65歲以上民眾【民國50年12月31日前(含)出生者】
- 高風險慢性病患、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(需附診斷證明影本或相關證明資料)
-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或實際扶養者(憑出生證明或戶口名薄或有「共同生活」相關證明文件)
- 孕婦(憑孕婦手冊)
▲請攜帶健保卡、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文件,前往設站地點接種。
▲接種新冠疫苗者須與前一劑新冠疫苗間隔12週(84天)以上,可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。
▲活動期間如遇天災/颱風等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之停班停課公告辦理。




| 檔案名稱 |
|---|
| 115社區設站排程-公告版-1150918.pdf |
